商標權轉讓的公告領證,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那么商標權轉讓的公告領證是怎么樣的呢?
商標權轉讓的公告領證:
通過代理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fā)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標受讓人發(fā)送《商標注冊證》
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fā)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一)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的介紹信;
(二)受讓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shù)毓ど滩块T的章戳
(四)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
(五)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